勞動部今天起實施新法,若仲介業者人力仲介引進外勞行蹤不明達一定門檻,最高可罰30萬元,同時不予發給許可證,形同被迫退出市場。

依勞動部數據,自民國79年起,累積逃逸外勞人數已達19萬2404人。勞動部表示,每年約有3%外勞逃逸,目前仍有4萬5000人行蹤不明,截至9月底在台外勞人數53萬4081人,其中產業外勞31萬7766、社福外勞21萬6315人。

勞動部近日公布外勞仲介相關管理辦法,降低業者引進外勞行蹤不明比率門檻,修正規定包括人數級距及比例外勞申請,例如國內仲介舊規定約3。1%到18。7%,新規定則降低到2。45%到10%之間;未來若比率超過標准時,仲介許可證2年期滿後將不再發證,等同退出人力仲介市場。

此外,勞動部未來將于每季定期查核,仲介如果被查核到所引進的外勞發生行蹤不明人數達一定比率,除了可罰新台幣6萬至30萬元,1年內累計罰锾達4次以上,將直接停業處分。

勞動部說,目前外勞仲介約有1500家,其中有500家國外仲介,去年起勞動部對于外勞行蹤不明比率過高仲介不再發給許可後,至今約有26家仲介遭除名;新人力仲介公司規定上路後,預計還會有5%仲介被逐出市場,新規定即日起生效。

勞動部表示,外勞初入境,常有本地文化、語言的隔閡,在生活適應及工作上,也需要跟雇主磨合,仲介應協助解決外勞來台後的適應問題,避免外勞發生行蹤不明的情形;對于非法雇用行蹤不明外勞者,除了請地方政府從重裁罰,同時鼓勵民眾檢舉。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tupian27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