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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復合-分手後 只能做陌生人嗎?
我與前女友是相親認識的,在我老家感情復合擺了酒,但是沒領結婚證。其實擺酒之前我就發現她性格不太好,有時候說話很難聽,她自己也承認這一點。我當時覺得人都是有缺點的,她這點缺點不算什麽。我們同居後,她懷孕過兩次,因爲身體不好,都流産了。她每分手復合次流産後,我父母都對她很好,她想吃什麽,我父母就去買,飯菜都是做好了端給她吃的,可她還不滿足,說我父母對她不好,不給她買好吃的。

  我父母很生氣,讓我與她分手,把她趕出家門。我沒同意。我認爲既然是自己選擇的感情,那麽無論怎樣都要堅持走下去。可沒想到,她居然向我提出了分手, 提了好幾次後,我就答應了。分手後,她再也不聯系我,我找她,她也對我不理不睬,把我當作陌生人。我很難受,難道分手後一定要做仇人嗎?不能做個普通朋友 互相關心嗎?
  情感主持人:在你們交往的時候,你注意到女友性格不好,可依然堅持和她在一起,事情發展到今天這一步,你起碼有一半的責任,因爲你在沒有完全了解一個人的情況下就與對方談婚論嫁。

  如今,你們已經分了手,她可以選擇與你繼續做朋友,也可以選擇把你當成陌生人。或許你的家人對她是不錯,但她認爲你們一家人對她不好,沒有達到她覺得 好的標准,所以她不願意和你保持聯系也不難理解。分手了,就完全放手吧。你可以從這段失敗的感情經曆中吸取教訓,在與女性交往前,一定要了解清楚對方的脾 氣性格,不要草率同居或者結婚,不然以後可能帶來更大的傷害。 博主好站推薦: 堅固耐用工程塑膠加工 工程塑膠特性及應用 工程塑膠POM先進材料 工程塑膠射出 很好的婚紗攝影 婚紗照地點 粉碎機好用 最好的工業螢幕 開放式螢幕 婚紗照風格 台中婚紗公司更是全方位的服務 機械買賣 滿意的日月潭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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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upian27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