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00套公共租屋保障民有所居"常州模式"獲好評
地方政府作為一地公共服務管理者,變身為最大的“住房發展商”,為百姓構建科學合理的梯次住房供應體系。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日前在常州召開“部分城市公共租賃住房政策調研會”,住建部副部長齊驥肯定了常州公共租賃房模式。

1億財政撥款,撬動30億房投資金

10月20日上午,常州規模最大的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賃住房建設項目全面開工,總投資8億元、建築面積20餘萬平方米,可建4000套。明年常州還將計劃新開工建設2000套,加上面向社會收購的近2000套實物房源,常州在近兩年內將籌集到8000餘套公共租屋

房投公司的融資途徑,除了財政專戶投入外,還包括土地出讓淨收益、公積金增值收益部分以及商品房項目中提取的配建資金。常州市規定,商品房項目中要配建3%的廉租房和公共租賃房,如果項目不配建,也可以選擇將3%的配建項目土地出讓金和建設成本按照樓盤建設情況折算成現金給政府,由政府易地建設。此外,政府還直接給“房投公司”注入了3000畝土地作為資產,每年整理土地獲得開發收益。

常州市房產管理局局長朱建文說,從國際成功經驗來看,政府是公共租屋 制度實施的主導者,包括確定家庭准入、退出標準、租金標準等,但更多的是引入市場機制,實施公司化運作。在香港,成立了獨立法人、自負盈虧的房屋委員會,全面統籌政府公屋的供應、編配及管理,並建立了房地產信託基金掛牌上市。 “常州模式運作好了,將來也可以上市,甚至成立公屋局”。

常州市長王偉成介紹說,根據常州市5年保障性住房建設規劃測算,實現經濟適用房每戶8萬元貨幣配租需要8億元,加上廉租房和公共租賃房建設資金,大約需投資30億元,而財政撥付資金只有1億元左右。今年年初,緊緊抓住當前積極的財政政策和適度寬鬆的貨幣政策機遇,常州市組建成立了公共住房建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註冊資本10億元,一期注資5.3億元。公司成立後,迅速多方投融資,已到賬資金25億元,籌儲了足夠的保障資金。

佈點城市優勢地帶,不人為製造“貧民區”

記者在房源區位分佈圖上看到,此次開建的4個小區分佈在常州新老城區的成熟社區周圍。

建設部副部長齊驥表示,低收入家庭是對社會公共設施依賴度最高的人群,如果廉租房和公共租房子扎堆建設在遠郊或偏遠地帶,公交、醫院、學校等公共服務設施配套跟不上,即僅僅滿足吃飯、住宿等簡單的生活需求,忽視了工作、就學等社會需求,將使該片區日漸邊緣化,人為製造出一個“貧民區”。

所以,公共租賃房建設不能大規模圈地,而要小規模“插花”,從產品設計上避免因選址偏遠而沒人住的問題。朱建文認為,政府在市場上收購公共租賃房的首要條件也是位置要好。在香港,房屋委員會管理的物業包括停車場、優質零售商舖等,解決了租屋網後續管理資金不足的問題。常州在建設公共租賃房時,也配建了一部分商業店面等公建設施,以租金來攤平運營成本。

低價入市,延長期彰顯人性化管理
根據測算,公共房屋出租的租金標準大概為市場租金的50—60%。其中,困難家庭的租金為每月3.5元/平方米,新就業大學生4.5元/平方米,然後再根據地段、樓層確定調節係數。目前已有數百戶家庭提出申請,其中不少是享受廉租房補貼的家庭。

公共租房子的住戶,工作、生活動態變化大。為免去住戶搬遷之苦,常州明確廉租住房房源與公共租賃住房房源可以相互轉化,只需要調整租屋網標準,就可以原地享受不同層次的住房保障。退出機制也實行人性化管理,對退出確有困難的,經市房產管理部門同意,可以申請最長不超過6個月的延長期。延長期內,按同區域同類住房市場價格收取租金。延長期滿仍不退出的,則按同區域同類住房市場租金的1.5倍計收,最終達到促其退出的目的。
依據常州市出台的公共租賃房管理辦法,該市公共租賃房保障對象主要有兩種:一是家庭人均年收入低於上年度市區人均可支配收入80%的低收入“夾心層”家庭;二是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畢業5年以內,與企業簽有穩定勞動合同的新就業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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