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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助京郊宜蘭民宿打造品牌

 

 上個月,北京市為鄉村旅遊業態發展制定的首個地方標準《北京市鄉村旅遊特色業態標準及評定》正式實施,推出了八種全新鄉村旅遊業態,對鄉村旅遊進行行業規範,有關專家表示,這在國內鄉村旅遊領域尚屬首創。
   作為一個鄉村旅遊市場龐大而繁榮的大都市,北京對鄉村旅遊進行標準化、規範化管理,讓遊客能吃得踏實,玩得開心,值得期待。不過,說到行業標準,在北京懷柔的一個小山村,早在2007年,就由村民單淑芝帶頭,以民俗旅遊合作社的模式制定了業內標準。

  單淑芝所在的懷柔區雁棲鎮官地村,在上個世紀九十年代,伴隨著神堂峪風景區的開放,就有不少村民豎起了民俗旅遊之家的招牌。靠山吃山,靠水吃水,這個小山村的不少村民也因此富了起來。
   然而,像許多京郊許多宜蘭民宿成立之初一樣,同村的村民不可避免地成為了生意上的競爭對手,出現一些無序競爭的情形。民俗接待戶在食宿上大打價格戰,搶奪客源,而住宿條件和飯菜品質又沒有統一的標準,有的客人覺得花了錢卻沒得到應得的服務,主客間往往發生摩擦。官地村率先幹起宜蘭民宿的單淑芝,看到隨後出現的惡性競爭,萌生了將村民組織起來,統一標準,規範經營的念頭,“成立合作社”的想法在心裡逐漸成形。經過幾年的琢磨,2007年,單淑芝帶領20多戶民俗戶成立了民俗旅遊專業合作社,自己擔任理事長。

  統一標準,統一價格,這是合作社成立後最先做的事。現在,在官地村旅遊合作社自己建立的主頁上,可以看到明確的收費標準:“標間(空調、電視、獨立衛浴),80—100元/間。普通間,50—80元/間。火炕,100—150元/間。”合作社的章程上規定:“以組織名益接待團隊,逐一安排到各家或自家獨立接待,或幾家聯合接待,合作社的接待價格一致。”為了達到標準統一,合作社購買了被褥,社員統一更換,制定了衛生合格標準,啟用了統一的菜譜,保證遊客在合作社任何一戶社員家裡,都能享受到同樣的服務。

  統一了標準,合作社又在提高接待品質方面下細緻功夫。“合作社經常把家庭主婦們組織起來,互相切磋,PK一下。”單淑芝告訴記者,“這也是為了説明一下炒菜不太好的主婦,避免遊客覺得這家的飯好吃,那家的飯不好吃。”合作社的出現,不僅讓到官地村的遊客享受到了更高品質的服務,也讓社員得到了實實在在的利益。“光拿進貨一項來說吧,我們合作社剛成立那會兒去批發的棒子渣,一斤只要一塊一、一塊二,散戶去買就要一塊八呢。光這類副食成本,每年就能節省5000元。”單淑芝說,“而且農戶散沙經營,規範意識相對較差,購買的農產品品質缺乏保證,我們合作社去買,都一定要找正規的商家,買經過檢驗的農產品,讓遊客吃得安全。”而從長遠來看,合作社的這類規範化的經營方式,也必將有助於打造旅遊接待的品牌,吸引更多的遊客,從而給社員帶來更多利益。
農民組織起來之後,也就能幹點兒事了。“合作社籌集資金,承包了一個山頭,在山上栽棗,回頭可以搞一些採摘的專案,豐富遊玩的內容,增加收益。”單淑芝說。

  如今,單淑芝琢磨的是,如何將合作社這一模式擴展開來,讓更多民俗戶受益。據記者瞭解,在京郊,像官地村這樣的民俗旅遊類合作社也還有若干家,為當地的農民增收起到了一定帶動作用,但同時,不成熟不完善的地方也還有很多。“這些合作社主要還只是進行一些淺層次的合作,像集體進貨什麼的,要想推動鄉村旅遊往高層次發展,還比較困難。”鄉村旅遊規劃專家豐小強說,“另外,鄉村旅遊類的合作社,因為相關法律法規不明確,在註冊和申請政策扶持方面還有一定的障礙。”

  關於註冊問題,單淑芝也談到了這一點。據瞭解,因為在農民專業合作社法中並沒有明確列出宜蘭民宿這一經營內容,相關法規也沒有明確規定,所以很多宜蘭民宿類的合作社在註冊時會遇到一些困難,像官地村的這個旅遊合作社,後來也是用種養殖合作社的名義,才在工商局註冊下來的。單淑芝表示,她也希望相關的法律法規能儘早出臺,明確宜蘭民宿合作社的身份,這樣他們的合作社在申請政策扶持和經營活動方面,可以更順暢。

  值得欣喜的是,今年北京市公佈了《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辦法(草案)》並已提請審議,草案中規定,宜蘭民宿旅遊等休閒觀光農業也可設立專業合作社,這對於京郊的農家樂合作社來說,無疑是一個好消息。或許我們可以期待,不久的將來,宜蘭民宿合作社在政策法規的支援下,也能像京郊的許多農民專業合作社一樣發展壯大,為當地打造出響噹噹的品牌,帶動一方農戶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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